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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7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全省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范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学校将在暑假前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自查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抽查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二、主要任务

(一)校园安全防范

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要求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暑期项目校园施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强化学校门卫值守,做好师生、校外人员进校相关防控工作,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校园巡查、监管力度。

(二)校园消防安全

重点检查公寓、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情况,各楼栋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

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围绕安全责任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全链条治理、安全基础提升和数字化赋能等5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

(四)宿舍安全

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电源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尤其是军训期间安全教育和学生毕业离校后遗留安全隐患,加强2022级学生每日人数统计和宿舍安全情况督查。

(五)财物安全

做好放假前公私财物的清点保管工作,严防假期发生办公室、实验室机器设备等公共财物被盗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领导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好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把整改治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强化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校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三)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着力解决一些校园安全工作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问题。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