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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2 点击:

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

2019年暑假将至,为保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和谐校园环境。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暑假历来是各类侵财案件和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按照《综治领导责任书》和《防火安全保证书》的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通过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及早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案件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今年前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放假前对所管辖的办公、教学、生活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防事故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学生宿舍(公寓)、办公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贵重物品存放点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本单位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自行整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除书面报告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外,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办法和监控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三、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防范到位

加强安全管理是预防和减少案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在假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了解掌握假期学生的去向和留校学生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要将留校学生统一安排集中住宿,严禁学生在校外租住,特别要加强对留校女生的管理,严禁女生单独住宿;对滞留学校的毕业生依法依规妥善管理,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2、强化校园巡逻守护工作。保卫处、学工处要按各自职责,妥善安排假期校门管理、校园巡逻和学生宿舍区内的巡逻守护工作,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和学生宿舍,严防重点部位发生案件。

3、加强防火、防汛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夏季是用电高峰期,也是防火关键期,要严防各类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各学院要对留校学生宿舍再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所管辖的办公室、实验室等重要部位再次进行防火、用电等安全排查;值班人员、学生离开办公室或学生宿舍等场所,要随手关闭电源、门窗,注意防火、防盗;禁止在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焚烧纸张等物品;保卫处、后勤集团、物业要加强所辖学生宿舍楼、办公楼、教学楼等场所的防火、防汛巡查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4、抓好大型活动管理工作。暑假期间,各部门、二级学院一般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若确实需要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者须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事先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暑假期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或在校园内组织举办大型活动。

5、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基建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有聘请外来临时用工(如施工队、安装队、维修队等)的,应于放假前将所聘用的外来临时用工的基本信息(见附表)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报送保卫处备案,并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严格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暑期的值班带班工作,各部门领导要认真履行带班职责,确保带班期间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预案流程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置,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对因脱岗或不按规定报送重要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792752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2792051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